水保方案编制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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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水保方案编制合同样本

'委托方(甲方): 文登南海协和兴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  文登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文登南海协和总部经济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方案治理编制大纲文件签订。二、本合同设计项目:文登南海协和总部经济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报告。三、项目地址:文登南海临港产业区龙海路与滨海路交汇处四、甲方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前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②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的图纸和资料;③其他要求(正式文字说明);④项目规划图电子版文件;⑤项目原始地貌照片。五、乙方于   2011  年  9月  23日前向甲方交付  文登南海协和总部经济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报告  壹 份。五、方案编制设计费1、编制设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经双方商定,本项目编制设计费共计:   98000  元。2、编制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预付设计工作费   / 元给乙方,乙方交付本项目成果资料的同时,甲方再次支付  98000 元。六、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供资料作出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首付的设计工作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但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编制设计费   49000 元;超过一半时,甲方支付编制设计费   60000  元。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上级对本合同项目不审定、不批准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5、甲方应保持乙方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6、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7、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8、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预付的全部工作费。 10、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遗漏方面的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有权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  5000 元;11、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七、其他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咨询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甲方要求乙方提交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7、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盖章):      受委托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委托方:文登南海协和兴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文登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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